污泥處理處置應遵循的原則按照《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及污染防治技術政策(試行)》的要求,參考發達國家近30年的經驗與教訓,污泥處理處置應符合“安全環保、循環利用、節能降耗、因地制宜、穩妥可靠、經濟可行”等原則。其中,安全環保強調應控制二次污染、確保公眾健康及環境的安全;循環利用和節能降耗體現了資源節約、可持續發展的基本理念;而只有因地制宜、穩妥可靠以及經濟可行的處理處置技術路線,實際中才具有可操作性。
安全環保是確定污泥處理處置技術路線的約束性前提條件污泥中含有病原體、重金屬和持久性有機物等有毒有害物質,在進行處理處置時必須達到應有的標準,確保公眾健康與環境安全。在污泥土地利用方面,發達國家基于多年的研究與實踐,制訂了一系列污泥進入土地的污染物控制標準。我國也參考國外標準,制訂了較為嚴格的污泥用于農業、園林綠化、土壤改良時的污染物控制標準。處理生活污水產生的污泥經厭氧消化或好氧發酵等過程后,基本都能夠達到污染物的控制標準,按照規定的程序可以安全地進行農用、園林綠化或土壤改良。當污泥中有毒有害物質含量較高,通過處理無法或難以達到土地利用的控制標準時,則嚴禁土地利用,可通過填埋、焚燒或建材利用等途徑予以處置。污泥的填埋應采取必要的防滲工程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焚燒或建材利用也應達到尾氣排放、重金屬析出等相應的污染物控制標準。對于含有工業成分較多的污泥,在利用焚燒灰渣時應進行放射性評價。
在確定污泥處理處置技術路線時,關于污染物質的控制,有三個問題應予特別關注:一是及時采用污染物控制新技術,如重金屬析出及鈍化技術、持久性有機物的降解轉化技術和病原體滅活技術。這些新技術的采用,可以及時突破污染物控制的瓶頸,不制約污泥資源的有效循環利用。二是結合污泥的來源,及時分析預測污泥中有毒有害物質的變化趨勢,正確制定不同階段的處理處置技術路線。產業結構的調整、工廠的搬遷都可以使污泥中的污染物濃度大大降低。三是從源頭開始制定全過程的污染物控制計劃,包括工業清潔生產、廠內污染物預處理、污水處理工藝的強化、加強污染物總量控制等環節。
總之,應采取各方面的技術和管理措施,降低污泥中的有毒有害物質濃度,確保公眾健康與環境安全。